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领导机构
组织机构
工作程序
工作报告
审查调查
监督曝光
巡视巡察
其他
新闻中心
图片新闻
综合要闻
权威发布
审查调查
监督曝光
通知公告
工作之窗
机关动态
派驻动态
巡察动态
基层动态
巡视巡察
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本地巡察情况
廉洁文化
清风之旅
节气话廉
历史掌故
红廉地图
党纪法规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权威发布
>
通知公告
牡丹江市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
来源:牡丹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日期:2017-04-14
分享
1、自觉规范党内称呼,党内一律称同志,不称职务,不搞江湖习气。
2、自觉强化政治意识,维护党的形象和权威,不妄议大政方针,不造谣传谣。
3、自觉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不拉帮结伙,不阿谀奉承。
4、自觉保持务实作风,调研外出轻车简从,不讲排场,不收受土特产品。
5、自觉遵守会议秩序,按照要求着装,不迟到早退,不交头接耳。
6、自觉严守廉洁纪律,不收送礼金礼品,不借机敛财。
7、自觉保持亲清政商关系,净化社交行为,不搞利益输送,不搞权力寻租。
8、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循公序良俗,不耍特权,不破坏社会秩序。
9、自觉培养健康情趣,抵制低级趣味,不奢靡浪费,不参与黄赌毒和迷信活动。
10、自觉弘扬家庭美德,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不违背家庭伦理,不纵容亲属搞特殊化。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