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牡丹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牡丹江市监察委员会 站点地图
备案编号:黑ICP备2024026650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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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安市纪委监委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制发了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单位汲取教训,在限期内整改到位。这是宁安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执纪方式,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这一重要手段,有效贯通惩防治,扎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生动缩影。
“收到纪检监察建议后,我单位迅速成立整改专班,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目前已整改问题3个,完善制度1个。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说道。”宁安市纪委紧盯日常监督、专项督查、案件审查等关键环节,通过“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紧密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每一份纪检监察建议都能直击问题要害,发挥最大效能,并精准的送到每个职能单位负责人手中。
2013年以来,宁安市纪委监委已向10个职能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推动问题整改26个,完善制度16项。这一系列数字背后,是纪检监察工作力度的彰显,更是对群众关切和期待的积极回应。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宁安市纪委监委创新建立了“纪检监察建议联合会商机制”,在对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这项工作中,由第五纪检监察室提出整改建议,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等部门联合会商,共同把关。同时,宁安市纪委监委还注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组织成立青年干部业务学习小组,将纪检监察建议的撰写、制发、跟踪纳入青年干部业务培训课程,确保每一名青年干部都能熟练掌握这一重要工具。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出现“一发了之”的情况,宁安市纪委监委建立了归口管理、跟踪回访、监督检查、追责问责的“四个到位”机制。在收到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整改完成回馈后,宁安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和信访室相互配合,采取电话询问、实地检查、回访督查的方式,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放大监督效能的重要手段,是深化以案促改、标本兼治的有力武器。”宁安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继续在精准制发建议、强化督促整改、深化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让纪检监察建议真正成为推动宁安市基层服务治理的重要动力。同时,也将继续探索创新监督执纪方式,不断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和交叉互检制度,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