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牡丹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牡丹江市监察委员会 站点地图
备案编号:黑ICP备2024026650号-1
黑公网安备231000020000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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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有利于督促公职人员依法行使公权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职人员队伍,增强党的领导能力,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公职人员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切不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要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
“清风雪城”微信公众号【[我是纪小丹]廉声入耳】专栏,邀您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使法律要求真正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